为更好地配合我市北部沿海开发战略,保障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,医疗救援工作迅速、高效、有序地进行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,保障海上遇险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市卫生局制定了《潍坊市海上搜救医疗救援应急预案》(简称《预案》)。
《预案》包括7个部分,在海上搜救医疗救援的分级、海上搜救医疗救援组织体系、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、善后处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。
《预案》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需要时,即为海上搜救医疗救援领导小组,负责当地医疗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。要求市及沿海县(市、区)卫生行政部门选派临床经验丰富,政治素质可靠,身体健康且外语口语好的医务人员,组建海上搜救医疗救援应急队。
《预案》根据海上突发事件被困和伤亡人数,将医疗救援分为特别重大(Ⅰ级)、重大(Ⅱ级)、较大(Ⅲ级)和一般(Ⅳ级)四级,接到海上搜救中心要求进行医疗救援的指令后,根据事件的分级,分别由国家卫生部、省卫生厅、市卫生局和县市区卫生局立即启动预案相应级别的响应,根据实际情况和海上搜救中心的要求,采取远程医疗咨询、随行赴海上救治、陆地等待救治等措施。
《潍坊市海上搜救医疗救援应急预案》是我市的第11个卫生应急预案。近年来,市卫生局进一步突出预案的“科学性、程序性、适用性、简捷性”,加快推进各类综合预案和专业预案编制工作,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,保障了全市群众公共卫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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